金沙集团3354.c.c关于评选2022-2023年度金沙集团3354.c.c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邱燚发布时间:2023-09-30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导向,对标四类杰出人才培养目标,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优良传统,强化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评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激励广大学生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金沙集团3354.c.c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学院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学生奖项

1.个人奖项:选树一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本奖项设置优秀学生(修身立德奖、实学实干奖、强健体魄奖、启智润心奖、辛勤劳动奖)、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大学生(本科生)、十佳大学生提名奖(本科生)、十佳英才(研究生)、十佳英才提名奖(研究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提名奖。

2.集体奖项:选树一批在助力同学道德培养、学业发展、体育运动、审美培养、劳动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集体。本奖项设置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十佳集体(本科生)、十佳集体提名奖(本科生)、十佳团队(研究生)、十佳团队提名奖(研究生)。

(二)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十佳辅导员。

2.集体奖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三)荣誉奖项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2.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奖

1)个人奖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2)集体奖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二、评选范围

1.学生奖项的评选范围: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成立一年及以上的集体。其中十佳大学生应为在读本科生,十佳英才应为在读研究生;十佳集体应为本科生集体,十佳团队应为研究生集体。

2.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的评选范围:我校在岗一年及以上的辅导员、班主任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3.荣誉奖项的评选范围: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我校在职教职工。

2)民族团结进步奖: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学生集体。

三、学生类奖项名额分配

1.学院各年级、学生组织的学生类奖项名额分配见附件2。

注:2022级本科生班集体的先进班集体获奖单位应用基础学部2022级优秀优良学风班评比中优秀学风班评比结果。

2.十佳集体、十佳团队、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的名额:学院可推荐1个候选人(候选集体)。

3.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的名额:学院可推荐1个候选人和1个候选集体。

4.十佳集体、十佳团队与先进班集体(标兵)互为独立奖项,先进班集体(标兵)仅可由班集体申报。十佳集体、十佳团队可申报类型包括班集体、党团支部、学生团队、科研团队等。党团支部(非按照班级单位进行管理)、学生团队、科研团队等不可申报先进班集体(标兵)。

5.普通奖项与标兵奖项互相不可兼得(比如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标兵不可兼得;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其余奖项均为相互独立,可以兼得。

四、专兼职学生工作者类奖项名额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名额3个。

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名额2个。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推荐名额1个。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由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组提名,由领导小组最终评审后确定。

注:若后续学校评审中标兵竞选成功,则递补1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五、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各类奖项评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

六、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由各年级内部进行评审,学院复审、公示后报学校审核确定。

2.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标兵将由学院组织联评确定。各年级对申报者材料进行统一函评后确定标兵候选者推荐人选(优秀学生标兵与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项:本科年级可各推荐1位标兵候选者推荐人选,硕士、博士年级可各推荐3位标兵候选者推荐人选,参加学院联评),标兵候选者推荐人选需进行3分钟先进事迹介绍,评委以投票方式进行评选,按照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奖集体和个人。

3.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集体由学生(集体)报名、学院审核后,推荐至学校评审确定。

4.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推荐人选由符合条件的老师自主报名,经学院评审后确定。

七、评审时间安排

930日—107日,学生需登陆学工系统(xg.hit.edu.cn)完成荣誉称号申请,申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与集体奖项的同学需下载附件进行填写并发送至邮箱;教师申报奖项需下载相应奖项附件进行填写,并发送至邮箱。

108日—1013日,学院组织评审,进行候选名单汇总、公示;

1014日—1018日,学院线上审批、汇总、报送材料;

1019日—112日,学校组织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及荣誉奖项评审;

113日—1110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对人选进行公示;

11月中下旬,学校组织表彰活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方式:0451-86413208

材料接受邮箱:qiu_yi@hit.edu.cn邮件命名为“奖项-姓名-/工号”)

 

金沙集团3354.c.c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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